化妆品的销售离不开有效的宣传,但是在宣传中禁止使用的,使用医学名人进行宣传,和一些特别的字眼进行宣传,化妆品禁止哪些词语进行宣传呢?下面彩妆oem加工厂家小编,带你一起了解一下。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(以下简称“国家药监局”)在12月25日,发布的关于《识别化妆品违法宣称和虚假宣传》称,根据《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》《化妆品命名规定》《化妆品命名指南》等文件要求,化妆品宣称用语应根据其语言环境来确定,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但不限于“速效”、“超强”、“全方位”、“特级”、“换肤”、“去除皱纹”等绝对化词意等。此外,如只添加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化妆品,但宣称产品“纯天然”的,属虚假性词意。
在化妆品的宣传使用中医学名人和医疗术语、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/效果的词语,禁止使用于化妆品的宣传,如医学名人:扁鹊、华佗、张仲景、李时珍,如医疗术语、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:处方”、“药用”、“治疗”、“解毒”、“抗敏”、“除菌”、“无斑”、“祛疤”、“生发”、“溶脂”、“瘦身”及各类皮肤病名称、各种疾病名称等。
同时解码、数码、智能、红外线等词语,消费不能够容易理解的词语,也禁止在宣传过程中进行使用。
其中带有庸俗性词意,如“裸”用于“裸体”时,不得使用;但是用于彩妆之中,如:“裸妆”时可以使用。鬼、妖精、卦、邪、魂。又如“神”用于“神灵”时封建迷信词意宣传也不能够进行使用。